隆政字〔2018〕25号
隆尧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隆尧县农村气代煤燃气企业驻村安全员、村燃气安全协管员管理实施细则(草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单位:
《隆尧县农村气代煤燃气企业驻村安全员、村燃气安全协管员管理实施细则(草案)》已经县政府第十一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隆尧县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3日
隆尧县农村气代煤燃气企业驻村安全员、村燃气安全协管员管理
实施细则(草案)
第一条 根据《河北省燃气管理办法》、《河北省农村气代煤燃气企业驻村安全员、村燃气协管员管理办法》、《隆尧县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切实发挥燃气企业驻村安全员、村燃气安全协管员作用,保障农村气代煤工程安全运管和安全用气,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燃气企业驻村安全员,是燃气企业派驻实施气代煤村庄的工作人员,是发现和处理隐患、维护燃气设施安全的管理员,同时是用户安全使用的宣传员、用户安全便捷用气的服务员。
本实施细则所称村燃气安全协管员,是乡(镇)确定的协助燃气企业安全管理的专门人员,是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燃气安全管理、实现自我监督、自我管理和服务的引导员。
第三条 燃气企业负责选派和管理驻村安全员,并对驻村安全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
各乡(镇)人民政府在村推荐的基础上,经考核择优确定燃气安全协管员。
第四条 燃气企业驻村安全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身体健康,年龄宜在45周岁以下。
(二)通过燃气安全管理理论和实务培训考核,具备发现安全隐患、处置常见燃气事故的基本技能,具备承担燃气和消防设施设备安全的日常检查、简单维修和维护服务的基本能力,具备燃气设施保护和安全使用常识宣传的基本知识。
第五条 气代煤用户在300户以下的村庄每村配备1名驻村安全员;300-800户的,每村配备2名驻村安全员。在此基础上,气代煤用户每增加500户,原则上应增配1名驻村安全员。
根据村庄建设情况和居住形式,可由乡镇负责燃气安全管理的机构与燃气企业协商,对上述驻村安全员配备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第六条 县财政可视情况对燃气企业驻村安全员予以补贴,根据非取暖季和取暖季适当上浮。
第七条 燃气企业驻村安全员的基本职责:
(一)负责辖区天然气置换通气工作,负责辖区内居民用户、工商户的燃气安检及用气核查登记工作。
(二)掌握辖区内地上、地下的燃气管线走向及主要阀门位置,负责辖区燃气管辖的巡检、巡护和燃气设备、设施的日常管护工作。
(三)负责燃气管线附近的施工、动火作业的安全告知和监护,及时制止不安全行为。
(四)受理安全隐患举报。对发现的村燃气设施安全隐患及时通知企业、村委会和乡(镇)燃气安全管理机构。
(五)负责辖区内的燃气抢险、抢修工作,对事故迅速报警并进行临时处置。
(六)协助村委会协调房屋翻盖拆管事宜。
(七)向村民普及安全用气知识。
驻村安全员的具体工作标准,由燃气企业根据本企业的综合力量配备和农村燃气安全运行需要具体确定。
第八条 村燃气安全协管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身体健康,年龄宜在50周岁以下。
(二)熟悉村情、民情,热心为群众服务,在村民中有较高的威信。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村两委干部。
(三)具备燃气设施保护基本知识,具备协助驻村安全员进行日常检查、维护服务的基本常识,具备发现常见安全隐患的能力,热知安全使用常识。
第九条 村燃气安全协管员的配备,参照燃气企业驻村安全员标准执行,原则上与燃气企业驻村安全员实现1/1配备。
第十条 村燃气安全协管员每月补贴标准为600元,从县财政列支,由乡政府负责发放。
第十一条 村燃气安全协管员的基本职责:
(一)向村民普及安全用气知识。
(二)协助村民及时缴费购气。
(三)协助村委会(居委会)、燃气企业做好双火源、电线与燃气管线间距不足、燃气设施附近堆放柴草等常见多发易反复的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帮助协调群众房屋翻盖拆管事宜,协助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四)协助驻村安全员进行日常检查和维修维护工作,对燃气管线附近的施工、动火作业的安全告知和监护。
(五)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迅速通知驻村安全员、村委会,及时制止不安全行为,对事故迅速报警。
附 则
各乡镇政府作为农村气代煤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具体落实属地范围内气代煤清各项工作。一、负责气代煤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二、负责协调解决建设中出现的问题;三、负责气代煤工作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引导居民安全用气。 四、负责会同燃气企业建立对村燃气安全协管员的定期培训和考核机制,对考核不合格的,应予辞退。
县住建局牵头负责全县气代煤电代煤综合协调、统筹安排、督导调度,指导各乡镇做好工程竣工验收、设施运行管理等工作。同时,加强对气代煤工程的施工质量监管,确保工程质量。
县发改局负责积极争取上级支持。采取措施,完善气价机制,放开天然气市场,减少和规范天然气中间输配环节,降低供气成本,协调气源,保障天然气供应。
县质监局负责气代煤工程特种设备的质量检测检验工作。加强对天然气公司管道安装、管材质量的监管。
县安监局负责气代煤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安全监管工作。
各燃气企业负责具体工程建设和安全运营,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加强日常维护检查,对居民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应急演练,做好对村燃气安全协管员进行燃气安全管理理论和实务培训。
隆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