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按照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稳定脱贫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工作部署要求,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切实保障脱贫攻坚工作,确保到2020年6月底前农村无危房,实现农户安全住房有保障目标。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各乡(镇)政府着力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问题,坚持“应纳尽纳,应改尽改”原则,在农村危房改造基础上,注重贫困户和贫困边缘户住房安全动态变化,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强化指导帮扶措施,确保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及4类重点对象之外的其他农户,到2020年6月底前解决最基本的安全住房保障。
二、工作制度
(一)定期排查
村(居)委会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排查工作,要根据本辖区的贫困家庭信息,每月对居住在疑似危房且唯一住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4类重点对象之外其他农户的住房安全,开展全面排查工作。对排查发现的疑似危房,按要求逐级汇总上报。
(二)不定期排查
各乡(镇)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不定期组织人员,重点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4类重点对象之外的其他农户住房安全开展排查,发现贫困对象房屋安全发生变化,及时提醒农户注意居住安全,并建立保存摸排台账,于每月28日及时汇总上报县危改办。
三、工作重点
(一)精准认定对象
各乡(镇)政府、村委会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精准确定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对举家长年在外1年以上、不在当地居住、生产和生活失联的不纳入摸排统计范围。严格执行农户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认定程序,规范危房改造对象的审核审批。
(二)建立危房台账并实施精准管理
实行“一村一汇总、一乡镇一台账、一月一上报”的管理制度,建立并保存住房安全摸排台账,县危改办将根据信息台账,组织住建、民政、扶贫、残联等4部门开展房屋安全鉴定、身份审核审查等工作,凡符合危房改造4类重点对象的贫困户,全部纳入危房改造。对不能纳入危房改造的危房户,各乡镇统筹解决,确保全部农户都要居住在安全住房内。同时,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经住建、民政、扶贫、残联等部门审核认定,纳入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的,各乡(镇)将档案信息录入农村住房信息系统形成电子台账,批准一户、录入一户、改造一户、销档一户。
(三)规范脱贫退出管理
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退出时,其“住房安全有保障”的要求为:住房在选址、基础、主体结构、抗震构造措施、建筑材料等方面,应满足基本质量要求。住建部门根据扶贫办提供的拟退出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逐户组织住房安全性评价,对住房安全的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确保不发生错退问题。对当年通过危房改造解决住房安全的拟退出户,危房改造竣工后,提交的建房备案书作为住房安全性认定基本依据;对其他的拟退出户,住房安全性评价报告作为认定的依据。对于危房户自愿通过其他方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且无改造意愿,可不再将其列入改造范围的,应当履行“农户自愿申请、村委会对其通过其他方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核实,乡镇政府复核,县级住建部门确认”的程序,准确、真实地反映其意愿,防止应改未改问题,各乡镇并将确认材料逐户建档,同时必须提醒农户主动拆除或不再使用危房。
(四)注重技术指导服务
坚持农户自建为主的建设方式,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各乡镇、村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或农村工匠统建。鼓励通过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及幸福大院、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兜底解决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特殊贫困群体基本住房安全问题。落实技术人员包村包户制度,积极引导农户科学改造,推荐通用设计图集等帮扶措施,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贫困群众切身利益问题。
(五)坚持基本建设要求
严格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的通知》,区分不同类型农房等级,按照解决住房不安全问题、满足抗震安全基本要求、保证改造后农房正常使用安全等要求,改造后的农房要达到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达到抗震设防标准,无漏雨、渗水等现象。
(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明白卡、村务公开栏、村村通广播等方式,广泛宣传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申请条件、改造标准等内容。并采取宣传入村、走访入户等方式,指导贫困户将政策明白卡张贴置家中明显位置,确保农村危房改造政策人人皆知。
隆尧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