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工作,按照《邢台市2022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县政府决定自2022年5月1日起,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对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车辆实施分区域、分车型禁行管制。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行区域、禁行车辆
1、全县行政区域以内道路(高速公路除外)禁止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运营中重型柴油货车通行。
2、县主城区西起官庄桥、太行路(包含太行路)东至柏人公园交叉口以西,金隆路(不包含金隆路)、郭威街(包含郭威街)合围区域和康庄路西延李氏文化园路段禁止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
二、禁行时间
全天24小时禁行。
三、处罚依据
上述车辆违反本通告的,公安交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依规进行现场执法和非现场执法处罚。
特此通告
隆尧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