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焕荣代表:
您提出的“增强县城各老旧小区物业机构的监管力度”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物业小区管理涉及千家万户。为切实加强对物业服务机构的监管,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规政策要求,县住建部门牵头不断加大对县城各小区物业服务机构的行政监管力度。今年以来,共检查物业服务机构19个,涉及服务项目35个,下达整改督办函28份,约谈物业经理4个。通过监管执法,有效改善了小区私拉电线违规充电的安全隐患,引导组织20个小区安装充电桩97组,极大的方便了小区业主。同时,结合疫情防控和创城工作,开展了“最美小区”、“较差小区”评选活动,将县城28家商业小区纳入考评范围,进一步规范各物业服务企业的运行,强化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同时,积极推进部门协同共治,由县公安局牵头实施了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对城区各小区安装了人员、车辆进出数字化识别系统,实行“全时段、全方位、无盲点”管控,多维度提升小区治安防控水平,使智慧服务融入居民日常生活。同时,积极引导推动条件成熟的老旧小区引进“吉有家”等物业企业,采取托管的方式,完善物业管理服务。对分散且住户较少的老旧小区,推行业主自治管理模式。
2021年9月8日